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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线电缆产品强制性认证标准实施
对于已按旧版标准和实施规则附件获证的产品,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,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,必要时需送样检测,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,完成新版标准证书转换工作,申请认证证书转换时、每个单元至少提供一个型号(仅指JS/T8734.1-6-2012标准中的型号产品)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试验报告,可免除送样检验,否则应按表l的要求送一件样品至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。
旧版标准和实施规则附件的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4年4月1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,我中心将予以暂停;2014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撤销其旧版认证证书。
对于公告生效之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
新版标准对认证产品有所调整
JB/T8734.1-6-2012标准未包含JB/T8734.1-5-1998标准中的RVP-300/300J-1.5(2芯)、RVP-90300/3001-1.5(2芯),这部分产品不再具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对这部分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。原有证书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,原有申请如需要获取CQC标志证书,请企业与产品认证四部联系。
CNCA-OIC-002:2007附件6和附件7中列明的产品,除RVV300/500V1.0(2芯)外(该型号规格已列入GB/T5023.5-2008标准中,型号为60227IEC53(RVV),将采用GB/T5023.5-2008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),其它产品已经全部列入新版标准,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。
http://www.sz-jhyd.com//index.php?c=content&a=show&id=4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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